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9〕95号)文件规定,结合《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学院人员岗位调整、新生入校等因素,建筑工程学院按照公正、公平和公开原则,经学院研究决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调整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一)
公示时间:2024年9月5、9月6日、9月9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到建工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座机:085184129664 电话:15972054902
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