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9〕95号)和《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贵阳学院联办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班级认定、建筑工程学院评议认定小组集中认定,拟认定特别困难学生2人,困难学生52人,一般困难学生121人,共175名同学为2023-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9月26日—2022年9月28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建筑工程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反映。电话:0851-82211558;18373112612
附件:贵阳学院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本生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
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