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建筑工程学院评议认定小组集中认定,拟认定新增1名学生为特别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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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日—2022年10月 4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建筑工程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反映。
电话:0851-82211558; 15185148456
建筑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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